问题 | 借钱三年不还没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书面凭证的情形下,债权人为证实借款事件的真实性可采集其他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债权人有权展示当事人的陈述内容、证人的证词证言、银行凭证、录音录像带、短讯平台或微信聊天纪录等多种形式的电子数据作为借款事件的客观证明。 若债权人无力自行搜集此类重要证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调查取证。 法院将对上述证据进行全方位、客观公正的审查核实,以确认借款事件是否属实。 如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便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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