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办才能强制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债权遭受债务拖欠与不偿还的严重侵害之际,债权人将有权力依据相关法律程序,上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旨在追回债权人应有的合法权益——要求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偿还借款的法定义务。
若法院判定结果对债权人有利,即债务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债务人却依旧坚持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或者和解协议,那么此时,债权人亦有权利继续诉诸于法院的执行部门。 在执行程序中,倘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的要求,履行其在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便有权向相关单位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多种手段,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任何措施都不能超越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 如果债务人拥有诸如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各类财产,人民法院则可依法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此外,人民法院在决定实施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财产处置行为时,需先做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予以配合。 总而言之,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债务人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多种途径,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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