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几年立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益的起诉时限为三年。
换言之,若存在原本需要偿还债务却未履行的情形,债权人需在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的三年期限内,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申请。 若债权人在超出三年起诉时限后才采取行动,那么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对其权益提供保护,除非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尚未超过二十年,并且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方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针对欠款未偿付的纠纷案件,立案的时间应在债权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的三年期限内,否则,若超过三年,则可能因为诉讼时效问题而无法得到法院的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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