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8岁儿子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28岁的儿子屡次拖欠借款不还,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明文规定,贷款人(即出借方)应有权利要求借款人(即借款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期限如期归还所借资金。
若双方对借款期限这一关键事项没有进行书面约定或者虽有约定却表述模糊而无法准确理解,那么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可选择随时履行债务; 而作为贷款人则有权通过发出书面的催收通知等方式,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偿清欠款。 若儿子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他将被强制要求按照约定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首先应该尝试与儿子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了解他未能按期还款的具体原因,并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协议。 若经过多次沟通仍无果,贷款人便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动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发出书面的催款通知书、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等多种形式,以便追讨儿子所拖欠的资金本息以及索要依法产生的逾期利息。 如果法院判定儿子有能力偿还债务但依然拒绝还款,那么可能会下达最终判决要求儿子严格执行还款义务,同时亦有可能考虑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