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朋友借了5万块钱不还我应该如何维权 |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拥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欠款的权利。 若写作起诉状存在困难,可选择口头形式进行起诉,法院将对该情况做详细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若欠款方未能按期偿清欠款,您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能行使强制力促使欠款方履行还款义务。 倘若法院已做出相应审判或调解书且对方未按期履行,您亦可通过法院执行程序为自己争取权益。 实践操作过程中,务必充分准备与欠款事项有关的各类证据,如借据、转账凭证以及见证人证言等,以便证实借款事实及借款金额。 随后,您需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或口头形式的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若法院判定您胜诉,但欠款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您可申请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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