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涉嫌寻衅滋事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寻衅滋事罪本身就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可是,具体的判刑标准要根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程度分析,类似于犯罪嫌疑人携带炸药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这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法官应该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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