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起诉欠钱不还用什么立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通过手机提起诉讼以追索欠款,需满足如下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
首先,作为诉讼当事人的原告必须与案情拥有直接且实质性的利害关系; 换言之,即原告作为手机所有者与欠款人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应状态。 其次,原告须提供清晰明确的被告信息,即被指控欠债的欠款人。 第三,原告需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愿以及相关事实依据和道理缘由,譬如要求判决欠款人须偿还债务及利息等等,同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债务关系的确凿存在,以及欠款人实实在在应当还款的事实情况。 最后,待投诉事项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畴,并且位于受诉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范围内时,方可进行立案申请。 倘若手机所有者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与欠款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且该案件亦属于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之内,那么手机所有者便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予以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