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怎么自己起诉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阁下身为债权人,并与债务人签订了借贷契约,然而债务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如期归还欠款,那么阁下将以原告身份参与此案,与案件有着直接且重大的利益关联。
而债务人则将以被告的身份出庭应诉。 在这种情况下,阁下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可能存在的利息(若双方曾就利息事宜作出过约定的话),同时需要提交借款合同、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借据等关键性证据,以便于证明借贷行为的真实性及其合理性。 若借款合同中已对管辖法院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该法院将拥有对此案的审判权; 反之,若借款合同中并无此类约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般管辖原则,此类借款纠纷通常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因此,只要阁下的起诉满足以上所述的各项条件,便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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