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南京发生了借款不归还之情况,作为债权人,您有权通过向被告(亦即借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若被告的居所与时常活动地点并不一致,您同样可选择向其常驻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附上被告方人数的副本。 若您在撰写起诉状方面存在困难,也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如若法院认为当事人间的民事纠纷适合于调解解决,可以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然而,若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则调解过程将无法继续。 总而言之,作为债权人,您完全有权利在南京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调解并非强制性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均有权选择不接受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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