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您的丈夫身为借款人,其朋友作为贷款方,且朋友未能依约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借款人须履行准时归还借款之义务。
若借款期限尚未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借款人可随时进行还款;
贷款方则有权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还款。
倘若您的丈夫的这位朋友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应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朋友仍未履行还款责任,您的丈夫可采取如下措施:
1.首先,与朋友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其未能及时还款的具体原因,并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2.如协商无果,您的丈夫可向对方发送催款通知书,明确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3.若朋友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您的丈夫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朋友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