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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能不能异地起诉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原则上归属于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若被告的户口登记地址与其惯常居住地并不相符的话,此时应交由其常驻生活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因此,当债权人作为原告,发现债务人(被告)的户籍或者其惯常居住地位于其他辖区时,债权人完全有权利在该区域内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综上所述,无论被告身处何方,借款未偿还的案件都可以在异地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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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20: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