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简易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启动诉讼程序须遵循法定的若干条件,其中包括原告需与涉案事项具备直接的利益关联性、债务人应确认为明确的被告、针对实际争议的诉讼主张及佐证材料应当清晰可辨,以及案件所涉及的范畴应当符合人民法院的审理权限与地域管辖权等方面的规定。
以此为前提,若因欠款产生纠纷并符合上述所有要求,则当事人得以选择以简易程序提起诉讼。 在此类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与被告身为债务人均被认为存在着直接的债务债权关系,原告提出了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亦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支撑(如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而此案件又恰好属于人民法院有权审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且其管辖权亦无异议。 因此,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在欠款纠纷的情况下,当事人确实可以选择以简易程序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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