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女婿在借贷购房之后不能准时归还欠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贷款方有权请求女婿在合理期限之内如数偿还所借资金。
若女婿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进行还款,根据该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细则,女婿当承担在约定期间或者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贷款方应首先尝试与女婿进行有效沟通,要求其严格遵守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若果女婿拒绝履行还款职责,或者根本无法取得联系,那么贷款方便可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追索,其中包含但不仅仅局限于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女婿偿还借款本息及逾期之利息等各类可能产生的费用。
若经过法院审理判定女婿需归还借款,然而女婿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女婿的个人财产进行查封并用于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