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到期未还款是否仍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行为达成共识之后,倘若借款人与出借方签署的借据上明确载明了具体的还款期限,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还款期限届满次日开始算起,三年间内该司法程序依然具有效力;
然而,若超出此时间段,而作为债权人(即款项出资人)并未作出任何形式的提醒或催告借款人偿还欠款,亦未申请相应法律程序以示其债权凭证存在,按照法定规定,则视为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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