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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欠债,能否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背负债务而拒不偿还的情况,法院原则上不得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
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倘若父亲丧失或被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子女同时担任其法定监护人,那么子女则需承担替代偿还债务的法定责任,因而法院有权对子女名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其次,当父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他应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产生的相应后果。
在此种情况下,子女并不具有代替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因此法院无法对子女名下的财产施以任何法律措施。
第三,倘若父亲不幸离世,其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去世者全部遗产后,负责清偿继承人所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然而,对于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子女并无承担还款义务。
若子女选择主动放弃继承权,便无需履行此项清偿责任,法院同样无法对此类情形实行任何财产强制执行。
最后,若子女自愿为去世的父亲支付相关款项,法律并未对此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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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5: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