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他人拖欠债务且无法追回的情况下,若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则需向法院提供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1、用以证实当事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证件,例如公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 2、能够说明债务关系确凿存在的证据材料,诸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书、借据、贸易合同等; 3、详细计算出诉讼请求中应当支付本金以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明细单; 4、已成功偿还借款的相关证据,例如收款收据、支付凭证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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