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给别人现金没有证据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人逾期不归还借款,借款人可先尝试同出借人进行友好磋商解决纷争。
若未果,则申请人可选择执仲裁之权,也可以动用诉讼程序以追讨债务。 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想要在法庭上主张自己的权益,就必须准备好完整而翔实的诉状和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有力证据,并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在开始的环节中,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涉及案件的重要证据,这是至关重要的步骤。 接下来,申请人要启动诉讼程序,首先需按法律规定提交包含诉讼请求在内的书面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人数的比例提供足额的副本。 在完成所有这些工作后,申请人应该将齐备的证据资料及诉状依法交到受案法院,等待法院判定是否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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