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父母的欠款子女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需要。
律师解析:
父母欠钱,子女没有义务还。
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民事权利,父母既无需替孩子偿还债务,子女也不用替父亲偿还债务。 父母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义务,其子女不具有偿还义务。 如果债务人死亡用遗产偿还生前债务,仅以遗产数额为限。 父母欠债成了失信人员,后果如下: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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