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拿货欠钱不还怎么办? |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相关机构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代理律师可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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