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借条遗失了之后要怎么办? |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借人的借条丢失后,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可以向借款人发出催告通知,通知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作出还款承诺的,可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2、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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