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借条有效期几年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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