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比较好的讨债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二、调解法。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四、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 五、申请支付令法。我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一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的财物的临时措施。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八、优先受偿权法。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十、代位追偿法。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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