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怎么判定欠款属于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判定欠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时,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债务用途: 关键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 比如,若欠款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或是用于购置夫妻共同财产,如购买房产、车辆等,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因为这些支出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 2.共同举债合意: 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也很重要。 即双方在借款时明确表示该债务为共同债务,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予以认可,例如事后共同参与还款等。 3.债务形成时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一般会推定为共同债务。 不过,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比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个人投资失败所欠的债务,那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若双方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法院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向外借款。小丽称不知情且借款未用于家庭,小朱则称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双方对该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债务用途,若小朱能证明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等,可认定为共同债务;若不能证明,难以认定。 2、对于共同举债合意,若小丽事后有共同还款等认可行为,可视为共同债务;若无此类行为,对认定共同债务不利。 3、债务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推定为共同债务,但小丽若能证明借款与共同生活无关,比如小朱个人投资失败欠款,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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