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证有事实婚姻要一起还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倘若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便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来进行处理。
在这种同居关系下,涉及到的债务承担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分析。 具体情况如下: 1.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承担:如果债务是双方在同居期间,为了共同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的,对于此类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个人债务的认定与承担:若债务是一方在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并且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 总之,在未领证的同居关系中,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 对于债务问题,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 如果是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偿还;若是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自1994年2月1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小朱为投资生意借款,小李认为是个人债务不愿共同偿还;同时,小李赌博欠下赌债,小朱觉得不应自己承担,双方就债务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为投资生意所借债务,是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需要形成的,属于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小李因赌博欠下的赌债,是其以个人名义欠下且并非用于共同生产、生活,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小李自行负责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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