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欠债女方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男方自身的那些个人债务,就由男方自己去承担啦,女方是不用去还钱的哟。
不过,如果这债务是用在夫妻一起生活当中啦,像一起过日子的各种花销,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啦,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这种情况下,女方就有责任和男方一起连带偿还啦。 比如说,男方为了让家庭的生活过得更好而去借款,或者借款的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经营的那个生意上等等这些情形。 要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得看这个债务的用途到底是干啥的,还有是不是经过了夫妻双方的同意之类的这些因素。 要是女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压根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她就可以去向债权人主张自己不承担偿还的责任啦。 总之,对待这个问题,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具体地分析,可不能简简单单就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有一些债务。债权人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小丽拒绝,争议点在于小朱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朱曾借款,其称是为家庭生活更好及用于共同生意,小丽则表示该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日常花销等,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且经过双方同意,那么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有连带偿还责任。 2、若小丽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未经其同意等,小丽可向债权人主张不承担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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