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一方欠钱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期间,一旦一方出现欠钱的情况,离婚时的处理方式较为明确:①倘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大多是那些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共同经营生意所背负的债务等。 ②而要是该债务被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欠债的那一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个人债务通常是基于个人名义所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像一方为自己个人的消费、投资等行为所负的债务。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债权人有权利向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意一方主张自己的债权。 如果未欠债的一方已经承担了还款责任,那么在之后,他可以依据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向欠债的那一方进行追偿。 总之,一定要依据债务的性质来准确确定由谁来承担还款责任,这样既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实现离婚双方的利益平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因家庭装修等家庭日常开销向外借款。后双方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此时债权人向小朱和小李主张债权,要求二人共同还款。小李认为这些开销大多是小朱一人主导,不应自己还款,双方产生争议,最终小李承担了还款责任。 案情分析: 1、此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共同生活支出,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小朱和小李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小李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向小朱追偿相应款项。 2、相关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旨在明确债务性质及还款责任,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平衡了离婚双方的利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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