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贷都不还银行会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倘若出现房贷都不还的情况,银行通常会采取一系列措施。
其一,银行会积极向夫妻双方展开催收欠款的行动,明确要求他们履行还款的责任与义务。 倘若夫妻双方都坚决拒绝还款,那么银行很有可能会把这一不良信用记录上报给征信系统。 要知道,征信系统对于个人的信用评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一旦不良记录被上报,双方的信用评级都会受到负面冲击,这会在日后的诸多金融活动中带来诸多不便,比如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等可能会遭遇更严格的审核甚至被拒绝。 其二,银行具备通过诉讼途径来追讨欠款的权力。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判决结果为强制拍卖房产来偿还贷款本息,那么双方的房产就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 此外,若夫妻中的一方有能力还款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也不会坐视不管,它会对该方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这些措施会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很大的限制,使其在出行、消费等方面受到诸多约束。 总之,离婚后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义务继续履行房贷还款义务,否则必然会面临银行的追讨以及法律的制裁,给自己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未按约定共同承担房贷还款责任。银行多次催收,二人皆拒绝还款。小朱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还款,小李则虽有能力却拒绝履行义务。银行报征信影响双方信用,还诉讼要求共同还款,房产面临处置风险,银行对小李采取限高措施。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离婚后仍有共同偿还房贷的责任,不能以各种理由推脱。即便小朱称经济困难,也不能免除其还款义务,双方应按约定承担责任。 2、银行有权采取上报征信、诉讼等多种合法措施追讨欠款。小李有能力还款却拒绝履行,银行对其限高是合理合法的,当事人应重视还款避免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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