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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债务离婚后能执行另一方财产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通常是由债务人自己来承担的,债权人不能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执行。
然而,倘若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时尚未清偿完毕的部分,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期限内,是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自身权利的,并且可以对双方的财产予以执行。
判断某一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其关键之处在于该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的经营活动,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
倘若债务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范围,同时又未被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等方面,那么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由此可见,对于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财产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问,为了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人们可以进一步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的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胡作为债权人要求执行小李财产。争议点在于小朱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为共同债务,小胡能否执行小朱财产。经查,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且未用于共同生活。

案情分析:

1、从小胡主张执行小朱财产看,关键要判断债务性质。此债务超出家庭日常必需范围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按规定通常应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
2、既然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那么根据相关法律,债权人小胡只能要求债务人小朱承担责任,不能对已离婚的另一方小李的财产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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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17: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