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一方全部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夫妻共同背负的债务通常是需要双方一起去承担的。
不过,要是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权人也表示同意的话,那其中一方就可以把全部的共同债务都承担起来。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指的就是为了满足夫妻一起生活的需求而欠下的债务。 在离婚这个时候,夫妻共同的债务就应该一起进行偿还。 要是共同的财产不够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得由双方去协商如何清偿;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要是有一方要承担全部的共同债务,那一定要跟债权人把债务承担的约定给明确清楚,并且得在离婚协议里面体现出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一些纠纷。 与此同时,承担了全部债务的那一方在把债务偿还完之后,是有权利向另一方去追偿属于对方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债务的。 总而言之,离婚之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的,但是必须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并且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二人有共同债务。小朱提出自己承担全部共同债务,小李表示同意,但债权人小胡对此有异议,认为应二人共同偿还,三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本应共同偿还,小朱与小李虽协商由一方承担,但未获债权人小胡同意,此约定对小胡不产生效力,小胡有权要求二人共同偿债。 2、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已归各自所有,二人协商不成时,需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承担方式。 3、若之后小朱承担全部债务且符合相关约定,其有权向小李追偿对方应承担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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