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有一方借钱另一方还得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当借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活动,或者事后得到另一方的认可与追认时,那么另一方就有责任去偿还这笔借款。
2.然而,如果借款明确是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就像只是用于他自己的个人消费,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就没有偿还的义务。 3.在实际的生活中,必须依据具体的借款用途以及款项的流向等相关证据来进行判断。 倘若双方对于债务的性质产生了分歧和争议,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以及其他的法律途径来加以解决。 总之,不能简单地就认定另一方一定需要偿还借款,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向他人借款后,小朱的配偶小李认为自己不应偿还该借款,双方产生争议。争议点在于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小朱称借款用于购置家庭房产,小李则称借款是小朱个人消费,未用于家庭。 案情分析: 1、若有证据表明借款用于购置家庭房产等夫妻共同生活事项,依据相关规定,此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李有偿还责任。 2、若能证实借款仅用于小朱个人消费,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借款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偿还义务,具体需根据实际证据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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