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借给朋友的钱离婚后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时候,即便借款是以其中一方的名义借出去的,这种情况下也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需要一起承担起这笔债务。 2.要是借款明确是用于朋友的个人事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经营活动,那么这个借款就属于出借方的个人债务。 也就是说,这笔钱只是跟夫妻中的一方或者朋友有关,与另一方没有关系。 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需要对这笔债务负责。 3.一定要注意留存借款的相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之类的。 这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借款的实际情况以及借款的用途。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都应该针对债务的性质以及承担的问题进行举证和辩论。 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判决。 例如,一方主张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另一方主张是用于朋友个人事务,此时就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债务的性质和承担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后两人闹离婚。小朱曾向小胡借款,小朱称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生意,小李则称该借款是小朱用于帮朋友装修房子,并非用于夫妻共同事务,双方对该笔借款用途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证据,如进货单据、经营账目等,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生意,那么此借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两人需共同承担。 2、若小李能提供如朋友装修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借款用于朋友个人事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那该借款则为小朱个人债务,离婚时小李无需承担。 3、若双方均无法充分举证,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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