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债务一方不承认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离婚前出现一方不承认债务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其一,要全力收集相关证据。 借条是证明债务存在的重要凭证,需仔细保管并提交给法庭。 转账记录能清晰显示资金的往来,也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同时,寻找证人证言也很关键,若有知晓该债务情况的第三人,其证言能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其二,对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债务,即便一方予以否认,仍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所借债务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装修,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等,这些都可作为认定为共同债务的依据。 其三,通过银行账户流水来查明债务资金的流向至关重要。 若能明确证明该债务资金用于家庭的日常支出、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方面,那么就有助于将其认定为共同债务。 倘若双方在离婚诉讼中无法就债务问题达成一致,就应及时向法院提交收集到的相关证据。 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认定和判决。 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小朱不承认部分债务。小朱称某些借款自己不知情,不应算夫妻共同债务,而小李认为这些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应共同承担,双方就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李需全力收集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若有知晓债务情况的第三人,其证人证言可增强证据可信度。 2、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如购买家庭住房等,即便小朱否认,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3、通过银行账户流水查明债务资金流向,若用于家庭日常等支出,有助于认定为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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