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欠账需要两个人一起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欠账的偿还情况需具体分析。
倘若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为了家庭的日常开销、子女教育、医疗等共同生活方面所背负的债务,在离婚之后,一般来讲是需要双方一同来偿还的。 这种共同偿还的责任并不会因为离婚这一行为而消失,即便两人已经分开,他们依然对该债务负有连带清偿的义务,也就是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将全部债务清偿完毕。 然而,要是这债务仅仅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拿出家里的钱去资助那些与自己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戚朋友而产生的债务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由债务人自己来承担偿还责任,离婚之后,另一方是不需要一起偿还的。 总而言之,判断离婚时欠账是否需要两人一起还,关键在于根据债务的性质以及用途,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此来明确离婚后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朱称婚姻存续期间有一笔债务,要求小李共同偿还。小朱称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和孩子教育,但小李表示不知情,怀疑小朱是资助其无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戚朋友产生的债务,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孩子教育等共同生活方面,根据法律规定,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李需共同偿还,不因离婚而免除责任。 2、若小朱无法证明,且小李能证明小朱是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戚朋友产生债务,这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