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转账给老婆的钱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转账时明确约定其性质为借款,那么通常是可以主张让对方返还的。
这就需要我们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它能清晰地显示转账的时间、金额等信息,还有聊天记录,通过聊天内容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 这些证据对于我们主张返还借款是非常重要的。 2.要是转账是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像日常的买菜、买生活用品等,或者是用于抚养子女的费用等共同支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 因为这些支出都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它们的目的是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子女的成长需要。 3.倘若转账是在离婚之后的赠与行为,并且已经完成了交付,一般来说是不能再要回的。 这是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给了受赠方。 但是,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行为,从而要回转账的钱。 总之,在面对转账是否能要回的问题时,我们一定要根据具体转账的性质、目的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判断。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保留好这些相关的证据,这样在必要的时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原是夫妻。离婚后小朱给小李转账5万元,小朱称是借款并要求小李返还,小李拒绝。小朱拿出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小朱转账时明确表示是借款。但小李认为这是离婚后的赠与。双方就转账性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转账时明确为借款,依据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证据,小朱主张返还借款可能会得到支持。 2、若小李能证明这是离婚后的赠与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小朱则难以要回转账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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