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丈夫欠的债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起诉离婚的这段时间里,丈夫所欠的债务是否需要妻子承担,关键要看债务的性质。
倘若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处于起诉离婚的阶段,妻子也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在家庭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比如为了购买家庭住房、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在共同经营活动中所负的债务,像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产生的债务等。 而要是该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妻子一般是不需要承担的。 个人债务通常是丈夫为了满足其个人目的而背负的债务,例如他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借款去进行个人的挥霍行为,像购买奢侈品、旅游等。 在对债务性质进行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其一,债务的用途十分重要,是用于家庭共同方面还是个人方面;其二,借款的时间也不能忽视,要看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什么阶段发生的。 如果对债务的性质存在争议,那就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认定。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从而确定妻子是否需要承担丈夫在起诉离婚期间所欠的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起诉离婚。期间小胡向小朱出借一笔钱,小朱用于购买奢侈品。现小胡要求小李共同偿还这笔债务,小李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李需承担责任。但此债务为小朱个人挥霍而借,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 2、从借款用途和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这笔债务应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小李一般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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