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赌债离婚后夫妻需共同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关于赌债的承担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赌债的性质,它属于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这就意味着,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赌博而背负债务时,另一方是无需承担清偿责任的。 这是因为赌博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这种违法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自然不应该由配偶共同来承担。 不过,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况,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这种债务就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 但实际上,对于赌债来说,要证明它用于上述合法用途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总的来说,在一般情况下,婚内的赌债在离婚后是由举债方个人来承担的,另一方无需对其负责。 这一规定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保障了婚姻中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是夫妻关系。小朱染上赌博恶习,欠下不少赌债。小胡认为这是赌债,自己不应承担。小朱却称这些债务部分用于家庭共同经营,要求小胡共同承担。双方争执不下,小胡决定起诉离婚并要求法院判定赌债承担问题。 案情分析: 1、赌债性质为非法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受法律保护,小胡若无特殊情况本无需承担。 2、小朱称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经营,若他无法提供确凿证据,按法律规定,赌债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胡无需对这些赌债负责。这体现了法律维护公序良俗和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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