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当债务被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的时候,就能够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像那些用于家庭日常的开销,像是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有购置共同的房产这类较大的支出等,都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范畴,从而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在借款的时候如果有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书面文件,比如借条上清晰地写明“此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等这样的字样,那么这也可以作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 在婚姻关系持续的期间内,倘若夫妻中的一方是以个人的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而背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也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投资或者共同经营的企业,那么与之相关的投资协议以及经营记录等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明。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仅仅是单独一方因为侵权行为,比如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等,或者是犯罪行为,如盗窃等所背负的债务,通常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总之,要全面地考虑债务的用途、借款时的约定等多个方面的因素,通过综合分析来证明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用于投资与小胡合办的企业,但未告知小李。后小朱投资失败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小李共同偿还。小李认为自己不知此事不应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借款用于与他人合办企业投资,若能证明这属于夫妻共同投资经营,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小朱以个人名义借款且未告知小李,小李不知晓此事且无明确书面约定为共同债务,这对认定为共同债务存在不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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