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在一起生活债务怎么分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又选择在一起生活的情况中,债务的分担问题确实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当债务是在离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时候,并且这些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等方面的,那么通常就会被当作夫妻共同债务来看待,此时就需要由双方共同来承担。 比如,双方离婚后一起租房居住,所产生的房租债务以及日常的生活开销债务等,因为是用于共同生活的,所以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要是债务是一方在离婚后为了自己的个人生活或者个人经营而产生的,并且并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该方自己去承担。 例如,其中一方在离婚后沉迷于赌博,欠下了巨额赌债,由于这个债务完全是用于其个人的不良嗜好,与共同生活无关,所以不应让另一方来分担。 总之,在判断离婚后又在一起生活时的债务分担方式时,一定要仔细考量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断,避免因债务问题而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又共同生活。期间小朱为了两人共同经营的小生意借了一笔钱,后生意失败,小朱无力偿还。小李认为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分担。小朱则觉得这是用于共同经营,应双方共同承担,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所借债务确实用于两人共同经营的生意,按照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应共同承担。 2、若小李能证明小朱借这笔钱有其他个人目的,并非用于共同经营,那这债务可被认定为小朱的个人债务,由小朱独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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