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强制执行能执行配偶的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直接去执行配偶的财产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
在涉及交通事故赔偿的强制执行过程里,一般所执行的对象仅仅是被判定为被执行人(也就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的个人财产。 倘若被执行人自身的财产数量无法满足清偿债务的需求,并且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特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执行人的那部分份额进行执行的。 不过,这就必须要清楚地确定该债务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且执行的行为必须要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相应的程序来进行。 总之,不能毫无缘由地就对配偶的财产进行执行,一定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谨慎地确定是否能够执行以及应该怎样去执行。 要是对于具体某个案件的执行方面存在疑问,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来给出准确的建议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定为责任方,需要进行赔偿。小朱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小李欲直接执行小朱配偶小胡的财产。小胡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执行自己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直接执行配偶财产一般不被允许,通常只能执行被执行人个人财产。 2、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且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清偿,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被执行人份额,但要确定债务性质且依法按程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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