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债务签字了离婚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双方已在共同债务文件上签字,在离婚时通常会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1、对于那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离婚之后,夫妻双方依然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这就意味着,即便他们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债权人依然有权利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去主张全部的债务。 比如说,假如夫妻共同欠下了50万的债务,即使离婚了,债权人可以向男方要求偿还这50万,也可以向女方要求偿还。 2、当其中一方清偿了全部的债务之后,他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去追偿属于对方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债务。 比如,男方先偿还了30万,而根据离婚协议,女方应该承担20万,那么男方就可以向女方追偿20万。 3、不过呢,如果这个债务已经明确约定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且债权人也知晓这个约定,那么在离婚之后,这个债务就由约定的那一方来承担,另一方就不需要再对其负责了。 总之,那些经过签字确认的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一般是需要双方共同偿还的,但如果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还需要根据实际的债务性质、离婚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判断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共同签署了一份50万的债务文件。后两人离婚,债权人小胡向小朱索要全部50万债务,小朱认为小李应承担一半,拒绝全额偿还。小胡表示是共同债务,应向任何一方索要全部债务。 案情分析: 1、由于债务文件是小朱和小李共同签署,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根据规定,债权人小胡有权向小朱主张全部50万债务。 3、小朱清偿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小李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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