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欠债离婚了女方需要共同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要是那债务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债务,等离婚之后,女方就没必要一起偿还。
不过嘞,如果这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的,并且是用在夫妻一起生活,或者一起经营之类的方面,即便到了离婚的时候,女方也还是得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这里得特别注意,判断一个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就是看这债务的用途跟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有没有关系。 要是女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压根就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等这些情况里,那她就可以跟债权人说自己不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总而言之,对待这个问题,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具体分析,可不能简简单单就一概而论。 就好比说,男方婚前买了辆车,这车贷就属于他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女方不用管。 但要是婚后买辆车是为了夫妻俩一起出行方便,那这车贷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就得一起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以个人名义借款购买了一辆汽车,用于夫妻日常出行。后来二人感情破裂打算离婚,小胡作为债权人要求小丽(小朱前妻)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这虽是婚后借款,但买车未经她同意且她不需要使用该车,不应承担债务。 案情分析: 1、该债务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从借款用途看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购车行为。 2、小丽虽声称未经她同意且不需要使用车,但此理由不足以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若无其他有力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她可能需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