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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欠的贷款要共同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夫妻在离婚时所背负的贷款一般是需要共同承担的。
这里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如果贷款有着明确的约定,表明这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且该债务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当中,比如一起的消费、旅游等,也没有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像一起开公司、做生意之类的,或者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这种情况下,就由负债的那一方自己承担。
2.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的名义去为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而背负债务,像买日常用品、支付水电费等,这样的债务也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需要夫妻一起偿还。
然而,如果贷款是被用于个人的挥霍,像赌博、购买奢侈品等与家庭毫无关系的用途,那么通常就由负债的那一方个人来承担。
3.不过,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到底该如何确定离婚时贷款的承担方式,还是得综合考虑贷款合同的具体内容、相关的证据以及法律的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总之,一定要依据实际的情况和法律的要求来做出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存在贷款承担争议。小朱称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用于个人赌博挥霍,不应夫妻共担;小李则认为部分贷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应共同承担。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贷款明确约定为其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有书面约定且款项用于个人赌博,那此部分贷款由小朱承担。
2、若小李能证实部分贷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求,如购买家庭日用品等,那这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具体承担方式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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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4:4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