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欠下巨额债务离婚女方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男方欠下数额巨大的债务,倘若这些债务并未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当中,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没有必要去偿还的。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那些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某笔债务确实是男方个人的债务,女方既没有和男方一起举债的意愿,也没有将这笔钱用于家庭生活等共同的事项,那么女方就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已经离婚,女方也得在共同财产的范畴内承担起偿还的义务。 在实际情况中,到底该如何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其他相关的因素等。 比如说,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男方个人的商业投资,而这个投资项目与夫妻共同生活毫无关系,那么通常就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偿还; 但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的重大修缮或者购买共同的资产等,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欠下巨额债务。离婚时,小胡作为小朱的债权人要求小丽(小朱的前妻)偿还债务。小丽表示自己不知情且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小胡则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若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也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小朱债务用于个人商业投资与家庭无关,那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小丽无需偿还。 2、若债务用于家庭重大修缮或购买共同资产等共同事项,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小丽在共同财产范围内有偿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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