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期间,债务是否需共同承担,这得依据具体情况来定。
2.倘若债务是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或者共同经营活动里所背负的,又或者虽未用于共同生活,可却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即便此时处于离婚阶段,这种债务也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共同承担。 夫妻二人一同借款去购置房产,即便离婚的相关手续还没办理完,这债务依然属于共同债务。 3.然而,要是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像一方因自身的侵权行为而引发的债务,亦或是未经另一方同意就擅自借款且借款并未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期间,此债务就由负债的那一方个人来承担,另一方无需一同偿还。 4.总之,必须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用途去判别它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以此来明确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这样才能在离婚过程中,清晰地划分债务的承担责任,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处于离婚期间,对于债务是否需共同承担存在争议。小朱借款购置房产,小李称此债务应共同承担;而小李因自身侵权产生债务,小朱认为不应由自己承担。 案情分析: 1、若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产生,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期间也为共同债务,如购置房产借款。 2、若债务是一方个人侵权或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离婚期间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另一方无需偿还。需依据债务性质和用途判别,以明确责任,避免纠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