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五年还能要求对方还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能否要求对方还债,这得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
倘若这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进行处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即便已经过去了五年,债权人依然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一起去偿还。 可要是这债务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之时就已经明确地约定由其中一方来承担,并且债权人也清楚知晓这个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在离婚五年之后,就不能再去要求另一方来还债了。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判断债务的性质以及责任的承担,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还得有具体的证据来支撑。 比如说,如果这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经营等方面,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共同债务; 要是仅仅只是用于一方的个人消费等情况,那通常就会被判定为是个人债务。 倘若你对债务的性质以及责任方面存在疑惑,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避免在后续的事情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