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妻子名下有车而丈夫欠钱的情况,一般是可以执行的。
如果丈夫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以妻子名下的车来偿还债务。
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名下的车可以被执行。
然而,如果丈夫所欠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执行妻子名下的车。
因为在法律上,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是相互独立的,丈夫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财产来偿还,而不能波及妻子的财产。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妻子名下的车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丈夫在借款时将该车辆进行了抵押等行为,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对妻子名下的车进行执行。
总之,是否可以执行妻子名下的车,要根据丈夫所欠债务的性质以及车辆的财产属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