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赔偿法院强制执行会牵连配偶的钱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若遭受民事赔偿之责的一方是因自身行为不当而引发的,并且该项债务被认定为个人独立承担之义务,那么法院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通常并不会对其配偶的个人财产进行牵涉。
然而,倘若该笔债务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责任,例如用于维持家庭日常开支、共同投资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那么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手段的过程中,就有可能需要对其配偶的财产进行处理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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