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财产保全能否保全夫妻另一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相关款项之时,债权人如欲采取诉讼前的措施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通常会选择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然而,这一申请能否成功地对债务人配偶的财产进行保全,关键在于所涉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利申请对债务人配偶的财产进行保全; 反之,倘若能够证明该笔债务仅属债务人单方面的责任,则通常无法对其配偶的财产实施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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