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担保债务怎么认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夫妻作为担保人所承担的债务认定问题,通常需要综合分析多种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若该担保行为仅由夫妻一方独立做出,且其并未实际用于夫妻俩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亦或是另一方对该担保行动并未表示出明确的认可态度,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将此类担保债务视为个人债务。 然而,倘若该担保行为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之上,或者该担保债务实际上被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之中,那么这类债务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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