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拆散期间内出现的债务,往往必须依据负债的特性以及其使用途径,来确立承担义务的主体。
若此债务乃是为了维系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这通常会被定义为夫妻的共同责任,从而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倘若债务是由一方为了满足个人的非理性消费需求,例如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行为所引发的,又或者是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而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那么这类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仅由举债方个人负责偿还。